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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你们心心念念的
2018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开始申报啦!
本次申报范围有
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电子商务专业服务
电商平台
电商基地
相关商协会开展公共性活动
具体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市2018年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开展网络零售业务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
1. 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企业2017年度网络零售额纳入统计部门的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简称“一套表”,网络零售企业为E104-1表,工业企业为109表)。
对2017年度第一次纳入一套表统计具有网络零售行为的企业(网络零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17年度网络零售额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每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100万元;对非第一次纳入统计且同比2016年度网络零售额有增长的企业,按其增量部分每增长200万元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上限200万元。
即日起至2018年5月10日。
1. 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申报对象为为其他企业提供电商服务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开发、策划设计、代运营、分销应用、网络推广、拍摄、信用认证等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
3. 被服务企业2017年度网络零售额需纳入一套表统计。(网络零售企业为E104-1表,工业企业为109表)。
对上年度帮助5家以上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单家年网络零售额500万元以上,或帮助单家本地传统企业实现年网络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专业服务企业,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1. 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电子商务相关商协会。
2. 举办的公共活动具有一定规模(200人以上),并取得较好效果。
按核定费用给予不高于70%的补助,单场活动上限20万元,单个商协会每年最多补助5场。费用包括:场地租金、场地布置费用、会场服务费、宣传推广费等会务相关费用。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1. 运营企业须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申报平台若为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必须在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备案系统备案。(操作说明详见:http://dzsw.mofcom.gov.cn)
3. 申报项目必须是提供商品和服务交易的电子商务平台,且地方特色突出,具公共性、示范性、带动性和较好的成长性。重点支持企业建设B2B、B2B2C、O2O、C2M等类型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境内外商品、生活服务、旅游、会展、医疗、教育等专业性、垂直型平台,支持企业建设具有公信力的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对经评审认定的具公共性、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电子商务平台,按其2017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给予不超过30%的补助,单家企业每年上限200万元,最多补助3年。投入费用包括:建设改造、宣传推广、软件购置及开发等费用,不得含土地、房屋、车辆购置费用。
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1. 运营企业须依法在厦门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 必须是电商专业基地,且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电商企业入驻率达40%以上,产业链完整,专业性强,配套齐全,集聚效应明显。
按每1万平方米给予10万元奖励,单个基地上限100万元(一次性)。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基地,不需评审,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不重复,可补差。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109.244.108:8888/login.jsp)填报相关信息并报送相关资料。
同时需要报送纸质材料(A4纸、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一式2份)。
申报咨询:
思明:陈两福2667450,
湖里:许雯霞5726985,
集美:李上委6681065,
海沧:张丽娜6052159,
同安:陈惊为7558850,
翔安:王顺郑7889962,
火炬管委会:方水发5380132、陈伟杰 5953919,
自贸委:郑宗钻2620028。
商协会直接向市商务局申报。
温馨提示
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获取相关申报项目的材料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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